1. 可确定的年度收入
(FDAP – Fixed, Determinable Annual Periodic Income)
征税对象:非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外国投资者(包括个人和公司)
征税方式:
- 股票或共同基金盈利:免税
- 银行存款或者证券投资组合利息:免税
- 股息 – 美国公司发放:30%
股息 – 外国公司发放:免税
- 其他被动投资收入:30%
限制条款:为达到免税目的, 外国投资者需要1)提交W-8表格证明自己的外国人身份, 2)外国投资者在过去一年中不能在美国呆满183天。
2. 外国人不动产税收法案
(FIRPTA- Foreign Income Real Property Tax Act (FIRPTA)
征税对象:非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外国投资者(包括个人和公司)
征税方式:
- 直接持有不动产出售:预扣10%出售毛收入
- 通过外国股份制企业或外国信托间接持有不动产出售:预扣10%出售毛收入
- 通过美国股份制企业或美国信托间接持有不动产出售:预扣35%出售净收入
3. 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案
(FATCA – 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
征税对象: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在外国金融账户中的可课税收入
征税方式:又称肥猫法案, 如果外国金融机构没有与美国财政部国税局达成协议披露账户美国持有人信息,美国国税局将对美国来源收入征税30%。